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南山人壽敗訴,確認南山人壽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勞委會勞保局昨(3)日表示,南山人壽未提繳勞工退休金已遭罰530萬元,未依法為員工加保勞保及就保,最快農曆年後開罰,初估每年罰款上億元,創下勞退及勞保史上單一企業最高罰款金額。

南山人壽員工曾多次陳情,指稱公司未替外勤業務員提繳勞工退休金,衍生出南山人壽業務員和資方是否為僱傭關係爭議。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2月8日判決南山人壽敗訴,確認南山人壽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

勞保局總經理陳益民指出,勞保局已發函南山人壽,要求立即為員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同時要求南山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確保勞工權益。其中,勞退部分,目前裁罰共計53件,罰款金額高達530萬元,南山人壽已依限繳納。

但南山人壽不服,已向勞委會提起訴願計49件,駁回38件,其餘11件審理中。

南山人壽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計25件,其中15件判決南山人壽敗訴,一件判決原處分撤銷,經勞保局提起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底判決南山人壽敗訴。

勞保局指出,南山人壽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部分,將分別按未加保期間應負擔的勞保及就保金額,處四倍及十倍罰鍰。勞保局依勞保月平均投保薪資試算後,就申訴未加保南山人壽員工1,664人推估,南山人壽開罰金額每年逾1.2億元,勞保局最快農曆年後裁罰。

勞保局目前已通知南山人壽儘快替員工完成加保。陳益民表示,台北市政府99年2月即認定南山人壽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南山人壽工會也多次要求勞保局嚴格督促南山人壽應依法規確實加保,但勞保加保日期依規定不能追溯,南山人壽又有相當人員在保險業職業工會加保,避免轉移出現空窗期,勞保局在判決後將積極處理。<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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