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電信去年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1,012萬元特許費分期繳納申請,遭到否准後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撤銷原處分,但NCC昨(4)日決議維持原處分,將限期大眾電信繳納逾920萬元。

  大眾電信原應於去(100)年5月31日繳納99年度的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無線電話業務(PHS)特許費,據了解,大眾電信99年PHS約20.24億元,依營收比例0.5%計算繳納特許費1,012萬元。

  大眾電信是國內唯一經營PHS低功率無線電話的業者,幾年前因財務不佳申請公司重整。NCC發言人、副主委陳正倉表示,大眾電信用戶目前約82萬戶,NCC站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促進新產業發展的角度,支持大眾電信的公司重整,97、98年均同意分期繳納特許費。

  不過,陳正倉指出,大眾電信重整已有一定成效,且這兩年經營狀況不錯,不應長期給予優惠,既有營收收入就應該正常繳納,因此在去年6月否准其分期繳納申請。

  NCC確定維持原處分後,將限期要求繳納800萬元餘款及滯納金120萬元,並加計利息約數萬元,近日發出通知。<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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