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鉅額交易制度於12月19日上線實施,上線初期採逐筆撮合方式,並適用於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等3項商品。
鉅額交易制度建置目的主要係提供交易人大額部位轉倉需求,每筆最低委託申報買賣口數為:期貨商品200口,選擇權商品400口。
鉅額交易委託僅能與鉅額交易委託在另一獨立的委託簿進行撮合;成交後之鉅額交易部位需與一般交易市場部位合併計算,共同納入交易人各商品部位限制控管。
有關鉅額交易制度相關資訊,可至期交所網站(www.taifex.com.tw)「交易人服務與保護網頁」下「教育宣導」專區下載宣導說明會講義內容,於「宣導手冊」專區下載文宣手冊電子檔。
另期交所於網站「交易制度」項下設置鉅額交易制度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相關內容請詳閱《臺灣期貨雙月刊12月號》。
<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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