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今年8月公布噸位稅子法後,僅有中鋼運通一家公司決定採用噸位稅,貨櫃船公司因為今年多處於虧損狀況,採用噸位稅不划算,散裝船公司雖有獲利,但是多數業者認為,未必有節稅效果。

 包括裕民航運、中國航運與新興航運等散裝船業高階人士皆指出,噸位稅門檻訂得太高,3年國輪淨噸位要達15%,5年要達30%,還要考量船員不足問題,且一採用需連續適用10年,節稅效果太難掌握。

 中鋼運通因為17艘船舶當中,就有7艘懸掛國旗,國輪比重超過四成,明年年初即將交船的大海岬型船也決定懸掛國旗,因此不會有門檻問題,加上公司擁有高獲利,估計明年稅前獲利超過32億元,以目前約17%的稅率算,原需繳稅5.44億元,明年改以噸位稅申報今年稅款,估計至少可以節省1億元以上稅賦。

 但是其他航商國輪比重低,而噸位稅子法是以國輪淨噸位來算比重,不是以艘數計算,使得各家公司都不敢輕易採用噸位稅,陽明海運原考慮讓子公司光明海運噸位稅,但公司高階與新興航運高階人士都指出,最擔心的是船員問題,雖然中華海員總工會表示,船用供應充足,但是站在船東的立場,還要考慮船員素質與適任問題,目前國內船員已有老化現象,新船員還需要時間養成。

 交通部原調查預估,有10家船公司符合改採噸位稅條件,租稅負擔可望大幅下降,估計國輪可因此回流38艘,但是因為今年海運市場明顯轉壞,加上財政部不肯降低適用門檻,使得船東不敢輕易採用噸位稅。

 適用噸位稅的要件包括:一、客輪或貨輪的收入皆可適用噸位稅 。二、每家航運公司僱用中華民國員工(含海上及岸勤人員)必須在35人以上,且應配置船員總人數計算,每15名船員提供2名實習生名額,承擔船員培訓義務。三、國輪淨噸位,占航運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超過50%的子公司所擁有全部輪船淨噸位的比例,自適用噸位稅第3年度及第5年度決算起起,分別達到15%及30%。

 對於噸位稅乏人問津,交通部航政司長祁文中表示,所有法規都不排除檢討修訂的可能性;司內官員指出,目前業界有疑慮部分都屬於子法,將來修訂的機會也比較大。
<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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