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得易購及其董事長梁馬利對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總經理廖尚文等提出妨害名譽、信用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自訴,台灣高等法院以100年度上訴字第712號判決維持原審無罪判決,駁回上訴,因得易購及梁馬利自訴部分依法不得上訴三審,王令麟等五人無罪定讞。

東森得易購及該公司負責人梁馬利之前對王令麟等五人,因電視購物廣告專用頻道爭議事件,於99年2月間提出妨害名譽、信用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等之自訴,當時東森及董事長等五人為維護公司權益,復對梁馬利反訴誣告。
<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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