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保署以中油高雄煉油廠偷排污水,開罰逾2千萬元,中油副總陳綠蔚表示,一切相關廢水處理廠運作正常,違法指責並非事實。環保署這次僅依據工廠操作紀錄、分析比對,遽以判定開罰,造成公司聲譽受損,中油深表遺憾。未來將尋求行政救濟向環保署說明。

 行政院環保署指出,中油高雄煉油廠將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偷排入後勁溪,使附近地區瀰漫異味。經蒐證證實,中油近3年不法排放廢污水55次等,遭裁罰新台幣2630萬元。

 對此,中油強調,高雄煉油廠為符合國家放流水標準及更嚴格的環評承諾值,投資數十億興建3座廢水處理措施,並將處理後的放流水送至海洋放流管排放,以減輕直接排放至後勁溪時對當地居民的影響,且3座廢水處理場皆正常操作,未曾因想減少成本而停止操作。

<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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